為減輕低收入貸款家庭的還款壓力,2014年,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9月1日起,鄭州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請,單筆貸款貼息額最高4000元。
符合4個條件可申請貸款貼息
貸款貼息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已經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收入職工,以上年度償還的貸款利息額為基數,按適當比例實行補貼的政策措施。
2014年,凡在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同時符合4個條件的(見圖表),均可申請貸款貼息。
9月1日起接受申請
據悉,2014年鄭州公積金貸款貼息的計發標準為:申請人本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40%計發補貼;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均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按上年償還貸款利息額的60%計發補貼。單筆貸款貼息最高金額為4000 元。
申請人可登錄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網查詢本人上年度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額。
今年公積金貸款貼息的申報時間為:9月1日至30日期間的工作日。
市區貸款職工到百花路46-8號3025室辦理,上街區、縣(市)貸款職工到上街區和各縣(市)對應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
貸款貼息將按照借款人自愿申請、中心初審、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網上公示、受托銀行發放的流程辦理。
復印件和原件都需要提供
管理中心有關人士提醒,申報公積金貸款貼息需要的材料較多,市民一定要帶齊,具體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結(離)婚證復印件,未婚、未再婚的借款人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貸款所購房產的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借款人或配偶繳存與貸款所在地不相同的,分別提供繳存和貸款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信息查詢證明;夫妻雙方銀行代發工資進賬單(帶卡號和銀行印章,能判定工資)以及對應銀行儲蓄卡(存折)原件;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銀行儲蓄卡(存折)復印件。
如果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申請貼息的,則需提供縣(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診療證明和醫療費用結算憑證等復印件;配偶在其他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有關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明細單和貸款情況證明(內容包括繳存比例或基數、業務印章);配偶無工作的,提供最近3年頒發的失業登記證及上年度失業金領取憑證復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不作為收入認定依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只提供購房合同;提供復印件的資料同時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