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按揭是什么?
據專業人士介紹:“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于買方的資信、貸款意愿、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
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采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二、轉按揭分類有哪些?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于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于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按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 香港地區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地現階段的轉按揭還僅限于債務轉讓。
按貸款類型區分,轉按揭又有公積金貸款,商業性貸款(按揭),組合貸款,消費貸款等類型。
三、轉按揭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準);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
7、銀行復審通過后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
8、賣方收到款項后,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并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四、住房公積金如何轉按揭貸款
(一)辦理住房公積金轉按揭貸款需提供的資料:
1、貸款資信證明(所在單位蓋章);
2、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4、房屋登記信息查詢證明;
5、購房資料(二手房:契證、契稅發票、房產證和土地證或土地性質證明;預售商品房:由房開公司擔保并提供購房合同和發票);
6、商業銀行近兩年的還款明細表(銀行信貸窗口出具,要求還款信譽良好);
7、商業銀行《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二)注意事項:
要求辦理住房公積金轉按揭貸款業務的申請人,必需事先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提供商業銀行貸款的相關資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住房公積金轉按揭貸款之前,不要先結清貸款。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再向商業銀行申請提前還貸。
有些商業銀行的貸款金額是根據重新評估額計算的,而辦理住房公積金轉按揭貸款業務的貸款金額是根據納稅金額計算的,兩種計算方式會有一定的差額。
住房公積金轉按揭貸款業務的對象是因購房引起的商業銀行按揭貸款,而不包括抵押擔保貸款、購非住宅產權引起的商業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