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賣發生糾紛的處理 來源:未知 作者:佚名 時間:2011-01-12
一房二賣發生糾紛的處理
因一房二賣發生糾紛的處理。現實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房屋買賣糾紛也是多種多樣的。由于各種不同的原因,一房二賣甚至一房多賣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1)由于賣房方的過失造成的一房二賣。這種情況多是房屋的產權人或者是同一房屋的共有人都履行了賣房的權利,或者是賣房方是法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工作上聯系有失誤,重復賣房所致。比如一家要賣房,夫妻或父子同時在外答應或與人簽訂了賣房合同,甚至交付了定金。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A、首先應該審查一房二賣一方與他人達成協議的人誰是真正的產權人或者誰真正能夠代表產權人,如果二人的地位不同,那么應該認定產權人、有權代表人所簽訂的協議有效,非產權人或非法定代表人所簽訂的可以撤銷。
B、如果出賣人均為產權人或有權代表人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在買房人之間達成諒解,由買房人協商由誰自愿放棄購買權。但放棄的一方有權要求出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條件不同,可以由出賣方進行選擇,根據賣房獲利情況決定,但要承擔對另一方違約的責任。
(2)由于賣房方的故意造成的一房二賣。有些一房二賣是賣房人的故意所為,但由于這種故意產生的時間不同,故意的內容不同,也應該區別對待。
A、僅僅是一般違反合同法的故意。在賣房人僅僅是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出于違約的心理時,應審查一房二賣合同簽訂的時間和合同履行的狀況。大多時候出現一房二賣,是由于房主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或者是后買者出的價格高,或者是后買者是房主的同志、朋友、親戚、鄰居、戰友等。如果二合同都處于未實際履行階段,且不能在買房人之間進行調解或和解,可以按照“誠實信用”原則,以時間先后確定哪個合同應該履行。但后一個合同的買方可以保留違約的追訴的權利。
B、賣房人出于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情節嚴重的構成詐騙。出賣人在收取了他賣房款后,又以占有他人的財物為目的與第二人或者是第三人簽訂合同,意在騙取他人購房款或者定金,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犯罪,應以刑事案件處理。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法院也應該對這類案件進行移送。
(3)如何處理已經辦理產權轉移的一房二賣。在一房二賣或多賣中,如果都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應該如前所述去處理。如果有的已經辦理了產權轉移登記,即已經辦了產權證照,那么,就不能簡單地以簽訂合同的時間順序去確定支持誰了。因為證照的辦理具有產權轉移的公示作用,一般情況下法院在這種房屋買賣民事案件的審理中不能用判決的方式去變更所有權。而應該認定該買賣關系已經成立,而沒有辦理產權證照的只能按照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承擔雙倍返還定金或者賠償損失。當然,如果房產證照是違法地通過私人辦理的,沒有經過正常的辦照程序,利害關系人可以首先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房產部門撤銷錯誤發放的證照,如果行政機關不撤銷或者是不作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一房二賣發生糾紛的處理(2) 來源:未知 作者:佚名 時間:20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