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30%廉租家庭可享住房配租 從5%提高到30%
市建委昨天發布的《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明確,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實現應保盡保,廉租房實物配租比例將從目前的5%提高到30%。 股票價值計入家庭資產
辦法規定,申請租房補貼或實物配租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并符合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5年,在本市生活;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標準。另外,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其中,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有價證券、股票類投資、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目前,廉租房申請條件為家庭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于7.5平方米(含)。符合條件的家庭按人均租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的標準發放補貼。對已承租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實行租金減免政策。連續一年收入超標將取消資格與經濟適用房申購的審核程序相同,政府對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實行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廉租房只能用于申請家庭及其成員自住,不得轉租、轉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享受廉租房的承租人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將由管理部門收回其承租的廉租房。另外,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每年應按時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供住房、收入、人口及資產變動情況。對家庭收入連續一年超出規定收入標準的家庭,政府部門將取消其廉租房保障資格。
部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房對申請租房補貼和承租廉租房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即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住房困難程度等因素分類輪候,通過搖號方式確定排序。
按照市政府確定的建設計劃,近三年內,北京每年建設廉租住房30萬平方米。廉租住房資金主要通過以下方式籌集:(一)市、區(縣)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四)社會捐贈等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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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7.7萬戶居民符合廉租房條件
根據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建設規劃、家庭收入水平及住房情況,據初步統計和判斷,全市應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戶數約為7.7萬戶,享受政策性租賃住房政策的家庭戶數約為6萬戶,享受經濟適用房政策的家庭戶數約為32萬戶,總計為45.7萬戶。“十一五”期間,本市將重點為這部分居民提供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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