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年內全省都有廉租住房
6月11日,記者從省建設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常委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促進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省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民政廳、省地稅局、省物價局共同制定了《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檢查落實方案》。
本次檢查內容為2004年3月30日以來,各市、縣廉租住房制度建立情況和執行情況。主要包括:落實保障對象情況;房源籌集情況;保障資金落實情況。本次檢查,各市要成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檢查工作領導組,由建設、財政、國土、民政、稅務、價格共同組成,負責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檢查工作。
另據了解,截至目前,全省11個設區城市已全部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97個縣(市)已有63個縣(市)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今年年底,全省剩余的34個縣(市)將全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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