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第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第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第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第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第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
申請人應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來擔任。如果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可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來擔任申請人。
《辦法》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第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第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第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第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第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
申請人應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來擔任。如果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可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來擔任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