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
今年全國“兩會”,解決民生問題將成為主流熱門話語。由于房價在近兩年的快速高漲,房子已經成為了普通百姓的心結。自然而然,房地產也就成了代表們熱議的話題。很多代表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如:“一戶一房制”、“征收物業稅”等,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時特別強調: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那么,2007年會成為廉租房的拐點嗎?
廉租房現狀如何?
我國在取消福利分房后,根據不同的收入對象,國家對新增住宅劃分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三個層次,分別面對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對這些房屋實行不同的價格。
這些年,由于部分地區沒有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渠道,部分城市財政預算安排資金不足;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沒有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程序等原因,截至2005年底,全國累計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資金為47.4億元,有32.9萬戶最低收入家庭被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在29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221個城市實施了廉租住房制度。但是,在遼寧、江蘇、福建、海南、吉林、黑龍江、安徽、河南、湖北、云南、陜西、甘肅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大約70個城市仍未實施廉租房制取?
我國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以北京為例:北京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家庭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的標準發放補貼,大概一個城區人均月收入為350元的無房三口之家,每月就可拿到750元的租金補貼。
廉租房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早在1998年就認識到了廉租房的重要性。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規定:“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用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但是,一直以來,廉租房建設步履艱難。
目前,廉租房建設仍有三大問題:一、建立廉租房的資金來源渠道不穩定,資金嚴重缺乏,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嚴重不足;二、一些城市對于廉租房制度建設重視嚴重不夠,廉租房制度覆蓋面小,尤其是中西部地區;三、廉租房制度不完善,監管、審批等程序均存在漏洞,符合條件的家庭不能及時得到住房保障。
未來發展廉租房制度的最大困難依然是資金問題。2006年底,根據民政部的統計符合享受廉租房標準的城鎮人口總量為2200萬。但廉租房作為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又能對穩定房價起促進作用,建設廉租房勢在必行。
2007年廉租房建設的拐點?
“國六條”的調控房地產業六項措施中,第一條就是:應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如此一來,2007年似乎應該是廉租房大力發展的年頭,但不管是機制上的不完善,還是房源上的匱乏,2007年都不會成為廉租房的拐點。所以,政府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一、多元化方式融資
從我國廉租房建設資金來源看,目前的資金來源渠道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社會保障和社會捐贈等。而國外的經驗卻是多元化的,其中包括政府的資金注入、市場融資、建立基金或債券。所以,盡管政策是進一步要求將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中的部分資金用于廉租房建設。但這仍比較單一。必須調動一切可以利用的資金,才能為廉租房的發展帶來更大的活力。
二、增加廉租房房源
廉租房是國際通行的保障低收入者居住權的做法,我國政府盡管高度重視,但落實情況亟待改變。目前我國廉租房數量占房地產市場10%以下,各地方政府任重而道遠,如不能站在為百姓考慮的角度上,支持并放寬用于廉租房建設的土地,鼓勵和推行開發商建設廉租房的優惠政策,只有房源的增加,才能滿足大量低收入者的需求。
三、完善廉租房審批機制
及時出臺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退出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規范廉租住房申請審批機制的同時,必須加快進行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工作,建立住房保障對象檔案。引導低收入人群的消費理念,并不是只有自己買的房子住著才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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