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憂心忡忡的小王向筆者咨詢:“我是殘疾人,沒有聽力,我太太是聾啞人,我們老家是建德大同的,聽說政府有廉租房可以申請,我想知道是怎么申請的,去哪里申請?”
就此問題,筆者特地走訪了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他們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今年7月1日起,我市第四批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將要開始面向市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進行公開配租了,有需要的人、符合要求的都可以來申請。”
據了解,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內,戶型為二室一廳。持有《建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申請家庭可以按0.7元/平方米/月配租。
不過廉租住房申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家庭成員具有新安江、洋溪、更樓街道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屬地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1年以上;
(2)現住房條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現住房條件是指:當申請家庭成員3人以上時家庭住房建筑面積應在45平方米(含)以下,當申請家庭成員不足3人時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準入標準。
(3)經濟條件:申請人需持有《建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特別提示:根據2010年8月9日頒布的《浙江省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6號)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成員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其他有法定扶養、贍養、撫養關系的人員,以上人員的收入、房產均要納入審核范圍。
(4)夫妻雙方年齡均在52周歲(含)以上的家庭和烈屬、殘疾等有特殊困難的家庭。
條件中所指的烈屬是指烈士的家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周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申請家庭成員持《革命烈士證明書》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時不受年齡限制。
條件中所指的殘疾是指:(1)申請人家庭成員患有一至二級下肢殘疾,并持有殘疾證明;(2)申請人家庭成員患有一至二級智力或精神殘疾,并持有殘疾證明;(3)申請人家庭成員患有一至二級視力殘疾,并持有殘疾證明。有以上殘疾的申請人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時不受年齡限制。
對申請對象的戶籍、婚姻(或年齡),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等審核內容的時間界定截止到2014年5月30日。
今年我市廉租住房申領時間從2014年7月1日開始至2014年7月31日止,逾期申請轉入下期受理。申領人申請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到建德市萬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安路103號(原財政局5樓))領取并填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表》,還要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在申請受理截止時間前送市萬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間,建德市萬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受理申請后將通過材料審核、入戶調查、組織評議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后,將初審情況進行公示,人戶分離家庭在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5天。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期間,進行資格復審,申請家庭經公示無異議的,市萬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蓋章確認后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集中報市民政局、房管處、房改辦等部門復審。
復審通過后,如符合條件家庭戶數多于該批廉租住房房源數量時,采用搖號配租方式確定該批配租家庭。將根據推出房源數和符合戶數以身份證號碼進行公開搖號,確定中簽人員、候補人員和選房順序。具體搖號時間另外通知。
2014年9月19日—2014年9月28日,將中簽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等相關媒體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后有投訴的,市房改辦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中簽人員進入選房程序。
最后,申請人按選房序號,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選房。選房時間另行通知。申請人自動放棄選擇的房源,由候補申請人按梯次遞補。最后,申請人憑選房結果書面憑證到市國資公司萬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