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做廉租住房?
城鎮廉租住房,是政府和單位為了照顧那些有城鎮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而向他們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現在大多數城市已經有了廉租住房。
2、誰能申請廉租住房?
申請廉租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當由戶主按照規定程序向街道辦事處證明自己符合申請廉租住房的資格,提出書面申請,然后經所在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審核,公告登記后,才能輪候配租。收到房租補貼(或分配廉租住房)后,每年還要接受家庭人口與收入狀況定期審核。符合最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的城鎮居民可申請配租廉租住房,具體標準由地方政府確定,北京市城近郊八區的標準是:
(1)連續享受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的家庭或者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門認定的優撫對象身份證明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平方米以下。
3、申請廉租房須提供的哪些種材料
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及時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除了書面申請,申請人還需提供3種材料:
一是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政府認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二是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
三是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此外,還有地方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4、廉租住房的租金如何確定?
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主要有3種形式,即租金減免、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其中以租金補貼為主。以北京為例,配租標準按人均10平方米使用面積(包括原住房面積),每平方米補貼25元。
5、在哪些情況下,政府會收回廉租住房或停發租賃補貼?
如果將承租的廉租房轉借、轉租,擅自改變廉租房用途,或者連續6個月以上沒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會收回廉租房,或者停發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