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在成都首倡個人集資建房的成都律師王勁夫宣稱退出個人集資建房組委會。據了解到:個人集資建房組委會一分為二后,各自為政的兩撥人在接受參與者報名時,都以報名費或者廣告、建檔費的名義收取報名者10元、30元不等的費用;馬鞍北路處的報名者,還被要求與組委會成員自有的房產策劃公司簽訂一個授權委托書,委托這家公司承辦集資建房的一攬子事宜。
    報名交費標準不同票據有別
    據唐文宣處的工作人員唐一中介紹,迄今,到他們那里報名的人數在300人左右,其中交報名費的有近80人,而且,這些人交錢的數目也不相同:有10多個人交的是10元(組委會成立之初確定的數目),其余人員每人是30元?! ?/p>
    而在馬鞍北路報名的集資建房參與者,報名時交納的費用是30元,名目為廣告及建檔費,出具收據。目前這里的報名人數,組委員成員敬勇給出的數字是600多人,敬勇說,30塊錢這些人基本上都交了,這里總共收取的報名費應在1萬元以上。記者注意到,參與者報名時需要填寫的情況調查表上明確寫有“廣告及建檔費共計30元,不予退還”的字樣?! ?/p>
    要想參與還得簽訂授權委托
    據本報記者調查,在馬鞍北路敬勇所有的房產營銷策劃公司報名的人不單是要交30元的報名建檔費,報名者還被要求與這家房產策劃公司簽訂一個“授權委托書”,委托該公司承辦集資建房的一攬子事宜,具體包括:
    一、委托該公司尋找土地……代為與土地所有者簽訂土地所有權轉讓等事宜……(報名者)本人同意支付購買土地使用權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二、委托公司代為考察具有二級以上房產資質的房產開發商,全程運作“大同花園”項目工程……
    能否收費關鍵是看有無欺詐
    對于收取報名費或者廣告、建檔費一事,四川省物價局收費處有關人士表示,個人集資建房組委會這個機構如果沒有被有關部門批準(成立),那么它就不是法定機構,物價部門也就不可能批準其收費;而作為民間自發的組織與機構,如果參加者都自愿交這個費,那么收費是沒有問題的?!耙驗槭欠钦袨?,這種情況的關鍵是看有無欺詐在里面,還有就是參與者自己對這個問題是怎么看的。”這位人士說?! ?/p>
    相關聲音這是公司變相集資
    昨天下午,記者連線北京個人集資建房倡議者、聯想工程師于凌罡。對于成都個人集資建房參與者在報名時,被要求簽訂授權委托書一事,于凌罡說,授權委托給某個公司來運作,變相地就是這個公司在集資了,這個公司有集資的權利嗎?于認為,個人集資建房應該是參與者大家共同成立一個公司,而不是除此之外的哪一個公司去做,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盈利甚至卷款逃走行為的發生。
《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