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wǎng)訊 自從7月31日,深圳市住宅局接受2001年度安居房申請至今,前往市住宅局遞交資料的人日漸增多。但由于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或填寫不規(guī)范,導致其中50%的申請資料不得不退回重填。
市住宅局售房中心主任吳書領告訴記者,造成這么多申請資料不合格的原因集中在幾點:
其一,沒有提供準確、有效的證明材料。我們在發(fā)給每位申請人的申請須知上,已對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列表說明,但由于申請人出于各種心理,在提供的證明材料時,要么用其他的相似材料替代,要么就是提供不出來,希望市住宅局通融等等。對于這種情況,售房中心一律退回重新準備。
其二,有的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前,沒有仔細閱讀申請須知諸如調(diào)入特區(qū)時間,調(diào)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時間,職務任命和職稱資格認定時間的要求,造成其填寫的內(nèi)容與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不符被退回。
其三,市住宅局要求除各級機關出具的證明外,申請人需將所有申請證件統(tǒng)一用A4紙復印,并按證件提供表的證件排列順序,將申請人資料和配偶資料的證件復印件分別裝訂。但不少申請人交上來的復印件規(guī)格五花八門,有的復印件竟被裁成小紙片,夾在中間,很易丟失。類似資料被退回的也有不少。如果確有實際問題,可撥打咨詢電話:3200660和3202778-3219。(廣州日報趙笑梅、裘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