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稅費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給予相應稅費減免和補貼的住房類型,所以該類房產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較多:
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關規定納稅;
個人所得稅:適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定,但是由于經濟適用房規定5年之內只能原價轉讓,所以5年內的經濟適用房個人所得稅事實上是不需要交納的,滿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舊需要納稅;
經濟適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名詞解釋: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要求如下: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屬于無房戶或者家庭平均住房面積未達到最低標準的、北京市城鎮戶口居民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外省市來京人員】;2、交付使用已滿5年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給任何中國公民,但是需要交納成交價格10%的綜合地價款。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還有一類“等同于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類型,這類房產大多為“拆遷安置”類房產或者“回遷房”,他們只是產權證標注為經濟適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稅費標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后,其產權性質變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