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新建經濟適用房的火爆銷售相比,二手經濟適用房的交易量一直不溫不火;但據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統計顯示,同剛出臺允許已購經濟適用房出售政策時相比(不完全統計),4月—6月的成交量有小幅上揚,幅度為16%。另據“鏈家”市場調查顯示,有一半業主和消費者對于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情況了解甚少。為滿足消費者需要,本報記者特作詳細解析,希望能給您買賣二手經濟適用房提供一些幫助。 買賣所需提供的證件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權證過戶和完稅取證都是到各區房地局進行,只是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購買者需要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請到《經濟適用房購買審批單》,以證明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然后才能進行一般的二手房買賣程序,其交易過程需提供的相關證件如下列附表所示。
買賣雙方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注意出售的有效性:首先應該知道經濟適用房只有在產權證下發后5年,才能按照市場價格出售給任意人,如果未滿5年的確需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價格出售給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的購買者,否則出售無效
。二、謹防不法中介陷阱:有的中介公司聲稱,能為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的客戶辦理過戶手續,采取抵押的辦法,將房屋買賣變通為抵押借款,然后行使抵押權,實現房屋的過戶,規避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上市的規定。這種做法是不可行的,因為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在法律上是限制流通物,其權利轉移受到限制,不僅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設定抵押權,即使該合同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也不能對抗法律的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