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綿陽經濟適用房應該如何申請,有哪些條件,程序是怎么樣的,滬律網小編為您詳解。
綿陽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家庭成員擁有本市城區范圍內常住城鎮戶口三年以上(單身未婚青年購買經濟適用房需年滿28周歲(含28周歲)以上)。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每戶只允許購買一套與核準通知書核準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準面積。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綿陽市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采取街道辦事處、縣(市、區)房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并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申請購買綿陽市經濟適用房的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申請
申購人首先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書面證明材料:
1、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集體戶口的,需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提供的書面證明原件)。
2、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出具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情況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二)審查
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受理和初審;縣(市、區)房管(建設)部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查;綿陽城區報市房管局復審。
(三)公示
街道辦事處對申請申報的有關情況在申請人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市、縣(市)房管(建設)部門對申請人資格在媒體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