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價原則不同
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定價,而商品房的價格則由市場決 定。經濟適用房的最終售價與市場上同地段、同檔次的商品房相 比,價格要相對便宜許多。這是因為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對象是 廣大中低收入者,它實際上是國家推出的具有半福利性質的住房, 所以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售價時,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國家對于 參與建設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商的利潤限定為微利,即按保本微利 的原則,由建設成本加上3%的開發建設利潤確定。而同時政府對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所涉及的規劃、建設、應繳資金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傾斜,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免和其他的 優惠,如各種配套費減半征收;所有的行政事業的收費減半,小 區的建設配套費不攤入住宅的成本。有了這三項優惠政策,經濟 適用房的價格,就比商品房價格優惠了很多。更重要的一點是政 府對于經濟適用房不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就使經濟適 用住房能以“適中”的價格出售。目前,本市市銷售的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在2350?4450元丨平方米之間,平均價為3250平方米。而商品房的定價則主要由市場決定,其價格往往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相比而言,要比同區域的經濟適用房高600?1000元/平方米,根據2001年1~7月本市市場的統計,內銷商品住宅平均價為4385元丨平方米。
二、銷售對象不同
經濟適用房主要是針對中低收人家庭,而商品房的銷售對象 是不特定的。從個人購房對象看,經濟適用住房主要面對的是中 低收入家庭,如:政府公務員、教師、國企職工或政府實施重點 工程需拆遷的拆遷戶。
商品房的銷售對象則沒有限定,任何負擔得起房款的個人或 團體均可購買商品房。
三、戶型及設計理念上不同
經濟適用房的設計以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從居 室類型看,主要有一居室到四居室及越層等類型,其中又以面積 在70~130平方米的二居室和三居室為主,兩者占到目前本市市經濟適用住房戶型的80%以上,設計時以經濟適用為出發點, 突出“經濟、實惠”四個字。
商品房則不然,大戶型、實用性、裝飾性和功能分區明確是 商品房設計理念中的核心,越層、復式、公寓、別墅是商品房的 常用形式。
四、房屋再交易限制不同
經濟適用住房再交易所受到的限制要比商品房買賣嚴格。一份完整的房屋產權,權利人享有對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 分的權利。而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人只完整地享有占有權、處分權 和使用權,在收益權的行使上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這是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用地是國家直接劃撥而來的,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房屋的性質具有半福利的性質,所以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人在 進行交易的時候,必須用交易所得價款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 一般按照房屋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房屋所在地沒有標定地價的,按照房屋買賣成交價的交納土地出讓金或者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
而商品房的交易只需繳納各種稅費等雜金即可以進行,沒有上述的限制。
五、物業費不同
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費用的收取標準由政府控制,一般要求為0.50元“平方米,月)以下。商品房的物業小區管理收費則按照政府指導價,依照市場變化自行調節。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幾點主要區別。需要說明的一 點是,盡管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存在很大的差別,但是在房屋的質量上和物業管理的質量上是相同的,都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標準和本市市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