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費一覽清
1.營業稅:5.5%按評估價計(賣方)。
2.交易費:1%的成交價(買賣雙方各付一半)。
3.契 稅:3%的成交價[未交納的由買方付(含單位購房)]。
4.個人所得稅:有利潤的按評估價的2%計[屬企事業單位或賣價(指評估價)低于原購買價的免收]。
5.土地增值稅:按評估價的0.7%計(該房地產居住超五年的免交,居住未滿五年的個人要交納,單位免交)。
6.測繪費:50m2 以下112元,100m2 以下160元,200m2 以下208元,200m2 以上每增加100 m2 收48元(買方)。
7.辦證工本費:每證3元。
8.補交地價:1990年至1992年6月為94元/ m2,1989年12月之前為142元/ m2—800元/ m2(大概)。
9.土地管理費:8元/ m2(補交地價者免交)。
10.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費100元,房產登記費70元。
備注:
1.購買且居住不到5年,交納全額營業稅.超過5年,非住宅交納差額營業稅(5.6%)。(契證購置日期為準)
2.保險費率申貸年限1--5年0.08%,申貸年限5年以上0.06%(具體以各銀行為準)
3.不同等級的土地出讓金繳納標準(元/平方) 土地等級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交納標準 733 603 421 243 172 108
以土地證上面積計算(由受讓方支付)受理日:10個工作日
4.一套房子可以辦理很多本共有權證,要求共有權人將資料準備齊全。
5.以上所有費用以物價、房管、稅務等部門的最終規定的實際發生額為準,多退少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