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買賣手續流程及注意事項
1買賣雙方協議成交
買賣雙方協議物業之成交價格。
2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通過中介成交,需簽署三方臨時買賣合約):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并交付訂金。先辦理曬圖手續(曬出新圖,用于粘帖于交易后的新房產證上面)。
辦理地點:房地產大廈10樓測繪所或東峻辦事處
費 用:50m2以下24元,50-100 m236元 ,100 m248元
時 間:約六個工作日
3交易遞兼(申請買賣)
雙方帶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30%樓款,曬出新圖到東風中路建力寶大廈一樓交易所(若物業所屬東山、天河、黃埔區,則至東風路東峻廣場3座16樓辦理)申請買賣。雙方需填寫及簽署“房屋買賣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一式一份)、“廣州市房地產買賣評估免勤(實勤)申請表”,買方屆時需付樓價30%給賣方(包含訂金)。
交易所受理買賣申請后,收取房產證(正本)、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提供“公證書”),然后發出“收件收據”(一般由中介司保管)。
按“收件收據”的指定日期(約6個工作日),致電原收件的交易所,查詢物業的估價及稅費,然后通知雙方帶備身份證、稅費金額、70%樓價余款,并約定時間第二天辦理交易簽證過戶。
4交易簽證過戶
雙方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買家于當時付清樓款余額給賣家,并交清所有稅費,最后簽署“房地產交易簽證明書”。
5發證
于完成正式過戶手續后即出新房產證。
備注:
(1) 上述手續是指有房產證物業,買家一次性付款的二手續。(如買家需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參照“辦理二手房按揭手續及有關程序”)
(2) 上述所有手續均在廣州辦理
(3) 上述手續的執行,按估價交付的契稅及物業之協議售價均以人民幣為單位;
(4) “交易遞件”及“交易簽證過戶”均須買賣雙方本人一同前往辦理;
(5) 交易遞件前要查冊物業產權情況。
(6) 若申請買賣的物業未出房產證(預售契約買賣),則在遞件時需提供“發展商同意轉讓證明”(如買家做銀行按揭,還需提供“發展同意抵押證明”)、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預售契約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讓雙方同到房地產大廈5樓商品房交易科遞件(如物業所屬東山、天河、黃埔區則到東峻大廈3座16樓東片辦事處辦理),填寫《預售房地產轉讓申請批表》,并預簽證過戶時間。
廣州市辦理二手房屋買賣所需稅費明細
稅種 賣方支付 買方支付
國家契稅 房管局估價之3%,見備注2
交易管理費 房管局估價之0.1% 房管局估價之0.1%
印花稅 房管局估價之0.05% 房管局估價之0.05%
補地價 見備注3 -------------------
土地增殖稅 見備注4 -------------------
(以上稅費亦可按買賣雙方協商的方式支付1)
備注:
1、 上述各項稅費之征收基本以房管局估價為基準征收,惟成交價高于房管局估價時則按成交價征收。
2、 “國家契稅”為房管局估價之3%,若為私人購買普通自住住宅,契稅減半至1.5%征收,而豪宅、商鋪、寫字樓、公司購買;契稅仍為3%。
3、 補地價:根據物業用途所在地段的標定地價計收土地出讓金,其標準如下:
◆私人生活住宅,按物業所在地段標定地價的10%計收(約80-120/方);
◆私人非生活住宅(如寫字樓、商鋪),按物業所在地段標定地價的50%計收;
◆交易其中一方為單位,按物業所在地段標定地價的60%計收;
4、 土地增殖稅:具體執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房改房一次性付款流程圖(2003年6月20日):最短時間共需25天
簽約(過定)→業主回單位蓋章、曬圖(4天)→交易遞件(30%—50%首期,11天)→房改房補地價,房改審核歸檔(3天)→查稅拿件→交稅,過戶(5天)→出新房地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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