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買方全款購房,要求提前過戶,尾款延后支付時,存在的風險:
賣方未拿全款或未控制全款來源就過戶,賣方會存在及極高的風險。如果買方只有極少的自有資金。想通過購得的房屋押貸款獲得資金,滾動購買多套房屋,極容易引起資金鏈斷裂,導致賣方無法收回尾款,同時因房屋已過戶也失去了對房屋的控制權(quán)。
2、不選擇資金監(jiān)管,對買賣雙方可能面臨的風險是什么?
交易雙方放棄資金監(jiān)管,堅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賣人無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購買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quán)、也無法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房款等。
3、如果買方短時間內(nèi)打算以他人名義多處購房,存在的風險:
這樣做無法保證買方能否按照合約如期支會尾款,賣方即可能拿不到尾款,又可能耽誤時間。
4、房子有抵押,賣六度想用買方的首付解抵押,買方存在的風險:
第一,房主有可能拿買方用于解抵押的錢挪作他用,導致房子沒辦法解押;第二,房子有可能有多筆欠款,買方支付的錢只能解押其中一個,解除一筆還有其他筆,輕則延誤交易,重則錢房兩空。
總結(jié):買賣雙方交易應該本著誠信的原則,選擇資金托管等方式,在保證錢款安全的基礎上,雙方再進行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