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
廣告欺詐眼花繚亂
★案例:1999年的春季房展會上,在裝飾華麗的諸多展臺和讓人眼花繚亂的樓書中,王先生發現了位于東三環南路的項目———xx苑。優越的位置和令人心動的每平方米4480元起價,開發商的美好的諾言,使王先生很快做出了決定,購買了xx苑的期房。
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王先生認為自己作出了一個無悔的選擇,“東三環第三商圈的甲級住宅”、“建筑面積為3.5萬平方米的超大規模俱樂部會所,包括游泳館、保齡球館、健身房、餐飲娛樂、商務中心”、“24小時溫泉熱水”、“24小時保安”、“8部進口電梯”、“7000平方米綠地”……在王先生精心保留的精美的樓書、廣告中,這些承諾是那么誘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超大會所消失了、停車場變成了賓館的后院、7000平方米的超大面積綠地連一半也沒有、24小時保安根本無從談起、承諾的進口電梯卻拿不到檢驗合格證……
2003年3月,該小區200余戶業主陸續簽署了律師協議,準備用法律維權。
★藥方: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虛假廣告常見的有七種情形:一是模糊時間。即廣告中不標明銷售價格的有效期限,特別是一些所謂的“特價房”慣于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二是模 糊數字。當具體涉及面積的時候,往往不標明是建筑面積還是使用面積。三是模糊圖片。在許多廣告中都會配發一些圖片以增加直接的視覺效果,但卻不標明出現在廣告中的是建筑設計效果圖還是模型照片。四是模糊概念。明明是有限的打折讓利進行促銷,卻宣傳為“免契稅”等特殊稅收政策。五是模糊出處。即廣告中沒有刊登預售銷售許可證號,甚至都沒有開發企業的名稱。六是模糊規定。廣告中不可以使用“第一”、“首個”、“最”等等這樣的極端形容詞語,也不可以主觀預測,但許多地產廣告卻出現一些明示或者隱含房屋升值、保值的內容,而且出現極端形容詞。七是模糊規劃。把政府規劃中不可能或還沒有實現的文化、教育、科研、綠化、交通、環保等項目,當做與自身相聯系的組成部分進行宣傳。
即使判斷廣告基本可信,購房者也要保留好所有的樓書、廣告,以備不時之需。
陷阱二
美輪美奐樣板間
★案例:從事多年銷售的地產商都深諳揚長避短之道,他們提供的樣板間永遠都是被幾十盞上千瓦的燈照著顯得寬敞、明亮。另外,由專門的設計師提供的設計也有效地掩蓋了房屋的缺陷。另外,為了不讓購房人發現缺陷,開發商在選擇開盤時間以及邀請看房時間等方面都有嚴格測算。比如,為了證明采光良好,東向房,銷售人員會約你8點到10點看房,南向中午看,西、北向下午3點以后看等。
★藥方:不要只看表面,要冷靜分析的利弊,可以到附近或是戶型相似的朋友家看一看,詢問一下居住體會。樣板間非常容易使購房者受到誘導,即便為了省心咬牙買下樣板間,今后的電費也將讓你心顫。另外,在購買一個樓盤之前,一定要仔細考察周邊環境,了解政策導向以及市政長遠規劃,不要聽信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比如售樓小姐說“旁邊那個工廠馬上就要搬了”等類似的話。
陷阱三
虛假承諾花言巧語
★案例:“您入住的時候,兩氣肯定已經通了。”“從我們這里到天安門也就20分鐘車程。”“您的車位費就是這個數字了,以后肯定不會漲的!”“貸八成30年,沒問題!”“我們的水質可以達到礦泉水的標準。”銷售人員的信誓旦旦讓人不得不信,開發商提供服務的細致入微也不由讓人感動。可是這些話是不是都能落實,還真是一個大問題,而且開發商營盤常變,兵也常換,有時讓你有理無據、投訴無門。
★藥方:通氣、通電話的問題要視樓盤位置而言,如果離市政大管線十分遙遠,而且周圍項目比較少,那么千萬不要相信入住即通的假話。
至于車程,一定要考慮白天交通擁堵的情況,半夜20分鐘車程,白天你可能得花上兩個小時。另外,開發商的測算方式是不是走了高速?每天幾十元的高速過路費,你是否可以承受?這些都需算計清楚。
如果怕開發商翻臉不認賬,一定要從踏入售樓處的第一天起,就注意搜集各方面的證據,如樓書、復印的銷售資料等。簽合同時要盡可能地把所有的口頭承諾落實到紙面上,重要問題要讓銷售經理簽字。方便的話,對整個過程錄音、錄影,盡量讓銷售主管、經理級別的人物做出承諾。
陷阱四
合同違約難得理賠
★案例:2002年6月,經過精心挑選,王先生選擇了位于南城的某小戶型樓盤。按照合同約定,王先生應該在12月31日辦理入住手續。但是2002年11月,王先生卻接到開發商的通知,說要到2003年1月31日才能入住,一聽只晚1個月,王先生并沒有太在意。2003年1月31日,王先生再次接到通知說要到3月1日才能交房。3月1日到了,但交房的日期再次延遲,開發商給業主的答復是“4月31日”,而且對延期交房并沒有任何解釋和歉意。4月1日,王先生和其他準備退房的業主們一起來到售樓處集體退房,并于4月中旬正式簽署了退房協議,補償款只有律師費、抵押登記款、已還銀行本息,沒有違約金。因為在購房合同中,對違約金的支付規定極其模糊。
★藥方: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為了避免掉入陷阱,購房者最小心的就是合同,但最容易出問題的也是合同,作為外行人的購房者,似乎永遠也勝不過對房地產“門兒清”的開發商。不過,為了盡可能地避免損失,建議購房者購房時,花一筆錢,請一位房地產專業律師,為你把關。
陷阱五:
規劃變更悄無聲息
★案例:2001年,支先生在某苑4號樓購買了一套住宅,為了享受到更多的綠地、風景,他放棄了北方人最看重的南向戶型,選擇了朝北的住宅,因為從這個方向望出去,南湖公園成片的綠地都盡收眼底。入住兩年后,支先生突然發現小區的規劃變更了,開發商將在自己的樓前豎立起兩棟24層塔樓,在窗前品茶觀景的日子將一去不復還。為此,支先生和其他業主準備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藥方:開發商變更了規劃,卻沒有通知業主,這種情形在近年來的房地產投訴中,愈演愈烈。這里不能不提大西洋新城,2001年,就在其前期業主熱烈期盼該小區的中心湖早日完成之時,才發現開發商的規劃已經改變,原定的湖被兩棟樓所代替。每戶業主拿出早期大西洋新城的宣傳冊都可以證明湖的存在。小區業主聯名將規劃委員會告上法庭,最后,開發商不得不將規劃改回1999年以前的規劃。同時,北京市有關部門發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規定中,已經列入了修改小區規劃必須征得業主同意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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