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針對不少市民對購房優惠政策的疑問,成都市房管局昨(6)日表示,開發企業有義務告知購房者購買該房屋是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方便市民。同時,今日起成都市房管局將開通熱線接受市民咨詢。
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已簽約備案,且在6月15日后撤銷備案的商品房,不享受優惠政策。而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對不能享受相關購房優惠政策的房源信息進行公示,方便購房者查詢;并有義務告知(購房者也應主動確認)購房者購買該房屋是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此外,開發企業和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應書面簽字確認該套房屋是否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規定。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