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楊先生本來想通過司法拍賣競拍一套房產,但沒想到卻掉入騙子李蒙設下的陷阱,先后被騙去122萬余元。近日,上海靜安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蒙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13年,楊某在委托房產咨詢公司代拍房產時認識了該公司員工李蒙,雙方互留了聯系電話。當年底,楊某獲悉虹口區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產進入拍賣程序,就主動聯系李蒙問及能否由房產咨詢公司代為競拍。李蒙回答可以競拍,但需交納2萬意向金。遂雙方簽署了《購買拍賣房委托代理合同》,雙方約好拍賣房總價為170萬,其中110萬需現金支付,另外60萬由該房產咨詢公司代辦銀行貸款。
不久,楊某又接到李蒙電話,稱要提供15萬的保證金,楊某通過銀行轉賬交付給李蒙13萬元。2014年初,李蒙又拿了一張上海房地產拍賣行的拍賣資料讓楊某簽字,以此表明他已完成了代楊某競拍成功。簽字后,楊某分三次交給李蒙95萬元現金,加之已給付15萬元保證金,總計交付110萬元。楊某說就等李蒙代他辦妥銀行貸款60萬元完成購房手續。
一個月后,李蒙告知楊某,“法院裁定下來了,就可以持相關憑證去辦理房屋過戶了。”同時將法院執行裁定書給了楊某,但又稱房屋過戶還需交納10萬元用于辦理過戶。楊某又將10萬元打入指定賬戶。
今年3月,楊某持房地產登記材料到虹口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證時,卻被告知材料是假的。隨后,楊某找到李蒙所在的咨詢公司,公司證實李蒙已不是該公司員工。同年3月21日,李蒙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認為,李蒙為達到非法占有為目的,偽造相關單位收據、文書、騙取被害人楊某的保證金、購房款、過戶稅金等總計人民幣120余萬元,該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遂法院對李蒙作出了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