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國十條》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
●2011年1月26日, “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對房地產“限貸”政策作出調整,被市場普遍稱為“認貸不認房”,但此次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依然執行此前標準。
●2010年4月17日,《國十條》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
●2011年1月26日, “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對房地產“限貸”政策作出調整,被市場普遍稱為“認貸不認房”,但此次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依然執行此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