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次性付清房款的,需要交納
1、契稅:房屋均價高于各區基準價格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的3% ,房屋均價低于各區基準價格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的1.5%;
2、印花稅:房屋成交價格的0.1%;
3、登記費:80元/套;
4、交易手續費:建筑面積*6元/平米 (買賣雙方各3元);
5、土地出讓費:房款1%+20元工本費;
6、營業稅:房屋成交價的5.55%;
7、個人所得稅。
對于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需要交納:
1、契稅:房屋均價高于各區基準價格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的3%,房屋均價低于各區基準價格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的1.5%;
2、印花稅:房屋成交價格的0.1%;
3、登記費:80元/套;
4、交易手續費:建筑面積*6元/平米 (買賣雙方各3元);
5、土地出讓費:房款1%+20元工本費;
6、營業稅:房屋成交價的5.55%;
7、個人所得稅:
8、評估費:評估價的0.5%;
9、抵押登記費:80元/套;
10、保險費或擔保費:由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自定,一般為貸款本息和的1%--2%;
11、律師見證費:貸款額的0.1%,不足100按100補齊。
在二手房稅費中,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為征收標準比較復雜的稅費,不同條件交納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各不一樣。
營業稅的適用稅率為5%,根據國稅發[2006]74號文件規定:(一)2006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征收營業稅。(二)2006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應持有關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地方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申請免稅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征營業稅。(三)2006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執行銷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余額征收營業稅。
以下兩種情況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
1、個人轉讓住房前后一年內購置住房的,憑有關證明轉讓房屋所在地地稅局辦理個人所得稅減免稅或退稅手續。
2、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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