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流程名稱 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流程
詳細情況及所需證件
㈠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
①單位申請。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設立申請審批表》、《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職工名冊》,連同相關的開戶證明材料一起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②賬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nèi)完成資料審查,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為單位和職工個人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要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同時將單位及職工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
③通知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通知申請單位。
④單位預留印鑒。單位在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后3日內(nèi),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供印鑒卡,并同時提供單位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資料歸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
⑥單位建賬。單位按照財務規(guī)范,建立住房公積金單位明細賬和職工個人明細賬,為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支取、轉移、對賬、查詢等提供依據(jù)。
㈡住房公積金賬戶變更
①提交資料。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業(yè)務表格。
②審核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即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變更,將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
③資料歸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
㈢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
單位封存業(yè)務流程見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流程。
集中封存業(yè)務流程見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業(yè)務流程。
㈣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
①提交資料。職工個人賬戶轉出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和《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明細表》,連同相關的證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②審核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單位提交的有關資料進行逐筆逐項審核,將《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上的印章與轉出單位預留印鑒卡上的印章折角核驗,核驗無誤后,即時將職工個人賬戶上的有關信息由轉出單位賬戶轉移到轉入單位賬戶,同時打印轉移清冊。轉移到集中封存戶的,還應為轉入職工打印《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通知單》,由單位轉交職工。
③記賬歸檔。在轉移憑證、轉移明細表及轉移清冊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專用章和經(jīng)辦人章后,第一聯(lián)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記賬歸檔,第二聯(lián)由轉出單位轉交轉入單位記賬歸檔,第三聯(lián)退轉出單位記賬。
㈤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
①單位申請。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申請審批表》,連同證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②審核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單位提交的業(yè)務表格、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注銷條件的,即時注銷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并將注銷情況通知單位。
③資料歸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
㈥住房公積金繳存
①提交資料。繳存單位準確填寫相關的業(yè)務表格,連同轉賬支票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②審核簽收。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繳存單位提交的業(yè)務表格及支票審核無誤后,即時簽收支票,將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同時打印住房公積金專用收據(jù)。
③記賬歸檔。在業(yè)務表格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專用章和經(jīng)辦人章,業(yè)務表格第一聯(lián)及專用收據(jù)第一、三聯(lián)由公積金管理部門記賬歸檔。業(yè)務表格第二聯(lián)及專用收據(jù)第二聯(lián)返繳存單位記賬,
㈦降低繳存比例、緩繳
①單位申請。單位準確填寫《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申請審批表》或《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審批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②審核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單位提交的業(yè)務表格、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并于7個工作日內(nèi)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單位,同時將申請單位的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
③資料歸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所有資料整理歸檔。
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延期手續(xù)所提交的資料及程序與首次辦理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