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房,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及標準等買賣相關事項。
2. 核實房屋產權(查檔)。
3. 簽訂《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交定金。
4. 賣方自行贖樓(向原按揭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委托擔保公司贖樓(委托公證)。
5. 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銀行委托評估公司進行房產評估,出房產評估報告,銀行審批后出貸款承諾函(按揭承諾書),買方支付首期款(首期款監管)。
6. 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
7. 國土局遞件,交稅費,領新房產證。重新抵押登記。
8. 銀行發放貸款給賣方。買賣雙方結算房款。
9. 物業交接,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