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二手房交易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相關材料,買方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賣方填寫房屋產權轉移申請書。
二、初審
房地產交易中心經過初審認為合格的,送交房地產測繪部門配圖,繪制房屋平面圖和地籍圖。如經初審,交易中心認為不合格的,則將有關材料退還給申請人,并說明不合格的原因所在。
三、配圖
房地產產權證應附有房屋的地籍圖及平面圖,這些圖紙是對房屋及其相應分攤土地面積的確認和標定,因此必須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認定的測繪部門繪制并加蓋公章。買房人也應在圖紙上簽字或加蓋私章。地籍圖和房屋平面圖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制作房地產產權證,另一份則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保存。
配圖過程中所發生的圖紙費、勘丈費由購房者支付。
四、繳納稅費
經過房地產管理部門確認后,購房者則可正式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繳納有關稅費。交易雙方具體應繳納的稅費在以后作詳細介紹。
五、審核
購房者在繳納相關稅費后,將二手房交易材料、身份證明、納稅證明送交房地產登記部門,由登記部門進行審核。
六、制證和發證
如果登記部門審核合格,則制作房地產產權證并發給購房者。購房者應支付房地產產權證的工本費及5元印花稅。
從申請登記到購房者領到房地產產權證,一般要3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