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房款監管的流程如何
[分析說明]
買賣雙方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后,可將購房款和產權證交由提存(監管)方統一管理,待產權轉移登記完成即買方產證出證后,再由監管方通知買賣雙方同時領證、領款。
其流程一般為:
(1) 監管方與買賣雙方簽訂《見證(監管)協議》。
(2) 監管方收取資料: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均需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產權登記的收件收據或產權證(均需原件);買賣合同(原件);
(3)買入方房款劃到監管帳戶。
(4)辦理產權過戶或/和抵押手續;
(5) 通知買賣雙方領證、領款。
(6) 三方辦理交接、領證、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