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介紹二手房交易流程】
當交易雙方確定交易意向之后,從簽訂合同開始,包括評估、申請按揭貸款、繳納相關稅費、過戶辦證,相對于新商品房的交易流程,二手房交易流程無疑顯得比較復雜。對此,業內人士提醒置業者,在合同中應根據買賣雙方協商的內容,詳細、清楚地寫明買賣雙方及有關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付款方式、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房屋交付的時間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條款。合同中還應明確規定對于違約行為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發生糾紛后的法律解決途徑。由經紀公司代理買賣的,買賣雙方還應與經紀公司簽訂居間擔保合同,并明確經紀方應承擔的居間擔保責任以及經紀方在交易過程中應提供的服務內容。
在評估期期間,可同步申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業內人士介紹,這時提到的評估期,是指繳稅時依據的房價評估。在申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時,銀行還會對交易房產進行評估,以衡定可放貸金額。在銀行確定放貸金額并與買方簽訂合同之后,購房者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房價繳納相應的稅費,繳稅后,買方和房主到房管所辦理過戶事宜,并辦理房產證。領證后,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完畢后銀行接收資料錄入及發放按揭貸款。
同時,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二手房交易中申請辦理房產證時,申請辦證的資料要帶全。
購房者要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已變更為購買方的);買賣雙方合法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如買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滿18周歲),可由其監護人辦理,并提交監護人和申請人合法的身份證明;共同共有的房地產,須提交房地產共有人共有證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書;如房地產是出租的,須提交租賃合約、及承租人對房屋買賣的征詢意見書;租地建房的房產轉讓時,先變更土地后房屋轉讓;
繼承、贈與、交換、裁決的房屋須提交公證書或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協作執行通知書等;法院委托拍賣的房地產,須提交拍賣委托書、拍賣機構拍賣資格證書及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書、拍賣確認書和拍賣行發票等;企事業單位、集體單位轉讓、受讓房產須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委托書,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證明,主管單位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書面證明(批文內容須注明批準賣出、買入的房屋詳細地址);屬三資企業的還須提交董事會成員名單及董事會的書面決議書(經公證);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制單位,須提交董事會成員名單、董事會決議(決議內容須注明同意買入、賣出的房屋詳細地址)、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授權委托書、董事長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證明;企事業單位購買私人的房屋須提交其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文;房屋交易應親自辦理。如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辦理(公證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