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購買成本價公有住房,每個家庭吸能享受一次。購房的建面積按國家和市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超過標準部分按市場價出售。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由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投資利息、稅金和管理費等各項因素構成。
一九九四年公有住房的出售成本價為每平方米建面積902元。出售時再乘以地段、朝向、層次等增減系數和成新折扣率。住房的成新折扣率每年為2%。
對購買成本價公有住房者給予以下優惠:
(一)按規定享受工齡等優惠。
(二)按規定享受住房補貼。
(三)免繳房產稅、契稅,并緩征地租。
(四)購買新建公有住房的,免繳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五)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免繳營業稅、預算調節基金和能源交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