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問:購房過程中購房人去世的,如何辦理產權手續?
答:購房人在辦理購房手續過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規定交納了首付款,且繼承人愿意繼續支付的,可由其繼承人按照原協議繼續支付房價款,房屋產權可按繼承的有關規定變更為繼承人所有。原購房人產權證尚未辦理的,所購住房產權可直接登記在繼承人名下。
(2)問: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的住房面積怎樣核定?
答:按照《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應核定的住房面積包括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貨幣拆遷給予貨幣補貼的建筑面積、集資合作建房、單位資助購建的住房減去應扣除面積部分等。
不在住房面積包括按核定范圍的市場價或經濟適用房價格購買、承租、建造的住房,或已按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以及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各類人員應該享受的住房面積標準已在上文中提到。
(3)問:革命烈士家庭夫婦的工齡如何計算?
答: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的配偶未再婚的,購房時,本人工齡與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工齡合并計算。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工齡超過35年的,按實際工齡計算;不足35年的,按35年計算。病故軍人配偶未再婚的,購房時,本人工齡和病故軍人工齡合并計算。病故軍人工齡超過30年的,按實際工齡計算;不足30年的,按30年計算。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或病故軍人的配偶再婚的,購房時,按本人和現配偶工齡合并計算。
(4)問:對住房面積未達標戶怎樣補償?
答:住房面積未達標戶,其差額面積由所在單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差額補貼將計入個人賬戶,專項用于個人住房消費。
差額補貼=?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為1265元,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為13元,用職工面積標準減去現住面積就是差額面積。
以一個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為10年、現住住房面積為38建筑平方米的機關科員為例,他將能拿到的一次性住房差額補貼額為:?1265+13×10?×?60-38?=30492元。
需要說明的是,住房未達標的職工可繼續承租公有住房,申領差額補貼。但如果租住的是不可售公房的,可以退房,視為無房職工計發住房貨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