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公有住房購買程序和購房相關常識。首先應該辦理認購手續、再簽訂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售房單位核準信息、欽定公有住房合同、進行付款、申領產權證。
1、職工家庭在購房前應向公有住房出售單位辦理認購手續,預付手續費100元(不購房時不予退還),領取購房用的有關統一表式資料。
2、職工家庭在購房前必須協商一致,確定購房人、職級人、工齡人,簽訂《職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并由單位出具《工齡證明》和《職級證明》。
3、售房單位根據職工家庭提供的證明等文字資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規定,核準后把有關信息輸入電腦,計算出職工家庭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經購房人確認和選擇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購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4、購房人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持《購買公有住房付款憑證》和現金到售房單位的開戶銀行(指定的建設銀行)付款。
5、購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單位向購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6、由售房單位為購房者代辦申領《房地產權證》手續,購房者應繳納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積部分房款的契稅。
已購公有住房職工家庭購買新套配的公有住房時,新配房購房款和原已購公有住房退房款均由新配房產權單位,以套配當年的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同口徑計算,退房款由配房單位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
相關公房購買常識:
買公有住房也可辦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但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用于支付首期款。凡繳交正常(累計繳交二年,借款時連續繳交六個月)的購房者可攜帶本人、配偶、參與貸款人(在同一戶籍內共住一年以上直系血親)的身份證、戶口簿、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支付首期款的憑證、婚姻關系或未婚證明、購房共有人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等,到住房所在地的建行區(縣)支行業務科或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受理點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
申請時需填寫申請書、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證(公證費由銀行承擔)。由借款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并支付100元登記費。
在計算貸款額度時,有4個標準,取最小值作為實際貸款額:
1、申請貸款人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的10倍(貸款人的配偶、同戶成員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2、貸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數的40%乘以貸款期限(以月計);3、住房售價的80%;
4、最高貸款限額10萬元。
貸款銀行收到住房抵押的收件收據后,借款人需辦理住房保險(按住房價格的0.5‰年費率支付),然后貸款銀行在五天內予以放款。
買公有住房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目前購買公有住房可享受以下六大折扣:
一是工齡折扣,每一年工齡給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5.3元優惠,工齡計算到1991年年底;二是如購買的是已租住公有住房,房價有4%的折扣;三是面積折扣,多層公房為5%;高層公房為8%,包括裝有電梯的獨用成套公寓住房;四是成新折扣,為每年2%,但公有住房折舊后殘值低于40%的,按40%計算;五是享受房屋的地段、朝向、層次等增減系數;六是付款折扣,一次性付款為20%的優惠。但1999年12月1日前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采取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除外。
購買獨立成套公有住房除可享受以上六點優惠條件的同時,公有住房的出售范圍也相應擴大了。凡符合獨用成套的公寓及新式里弄住房均可出售,單身成年人、現役軍人、水上工作者、地質勘察者及居住在本市單位集體宿舍的成年人,均可作為購房人。本市居民全額出資購買使用權的住房(除通過差價換房方式取得的使用權的公有住房外),均可到住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發證機關辦理產權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