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從親戚處認識了一個朋友,他手中有一套買來的公房,愿意出售,這樣的房子我能買嗎?聽說公房到一定年限可以買斷,有這樣的規定嗎?公房買賣時雙方簽定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嗎?我對房產不懂,更不清楚相關的法律,聽說公房不能買賣,可是也有朋友說以后國家會同意買賣,實在是搞不明白,請專家幫忙解釋一下,能不能買?買的話有什么糾紛隱患?買賣的時候簽定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注:這套房子是那個朋友從公房房主手里購買的,并且有公房房證、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當初他們之間的買賣協議)。
廣東深圳王繼豐律師回復:
您所說的是二手房買賣,由于該房屬于比較特殊的公房,所以請您查看該房是否有紅色的產權證明,是否可以上市公開交易!
進行公房二手房買賣的,如果沒有取得公開上市交易資格的,必須經過單位的同意!
另外,請您請律師前去查詢該公房的使用現狀,是否已經設置抵押或允許買賣!
滬律網小編進行一下補充: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
公房不可以自由買賣,如果要買賣是需要一定的手續的。需要經過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同意,必要時還需要經過國資委批準。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可能無法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