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在購房前要了解開發商的背景、主管部門、注冊資金及是否“五證”齊全。
2.不要相信發展商廣告上標的價格,因為價格往往不包括審批費、配套費、綠化費、公證費、《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使用權證》的工本費、管理費,土地合作費的契約。如看見標有月供幾百元起的樓盤,也不要高興太早,因為這個價格并不包括利息,加上后有可能會貴一倍。還有些樓盤廣告標明“送”高級家具或“裝”有電話傳真,但當你購了房子或付了訂金之后,方知此“送”乃“代為運送”之送,此“裝”乃“代為聯系安裝”之裝。
3.看見“距火車站只需十分鐘車程,房價卻只二、三千元起”的廣告,也不要以為天下掉餡餅,極有可能是布吉關外的房產。十分鐘車程指的是路上無人無車無紅燈時速160的狀況下。所以一定要進行實地考察,最好到國土部門了解一下城市規劃,有些地段目前較偏,但如已列入發展計劃,有可能兩三后年會繁華起來;有的地段現在很旺,但未來可能一個立交橋便使其優勢不復存在。
4.買樓還要注意房子的間距,有的房地產公司為追求利潤,隨意縮小房子的間距,影響了居室采光、通風、視野和綠化。按規定房屋間距與房屋高度比例最低是1:1。
5.購房者買的不是現樓的時候,簽訂購房合同一定要小心。一是要寫明交房日期,同時注明通電、通氣、通車、通水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因為許多房地產公司對購房者付款的時間嚴格限制,卻對交房期限沒有任何規定,推遲交也沒有任何條款進行處罰。
6.購房者在購房前切記要查看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否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三個證件。因為這三個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如開發商不具備則有可能買了房有可能拿不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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