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住了16年,當想辦房證時卻遇到了難題。因為當年“商品住宅預售協議書”原件找不著,家住沈河區廣昌路**號的吳某烈為此東奔西跑近兩年未果。10月12日上午,記者隨吳先生找到相關部門,然而因時間久遠當事人不知去向,協議書原件沒能找到
想辦房證找不著人了
1993年,居住在和平區文萃路**號的一、二層樓的住戶需要動遷,居住在3單元2樓1號的吳某烈也在動遷之列。吳某烈說,當時,負責動遷的是沈陽市博*龍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龍公司”),為顧全大局,他同意博*龍公司騰遷協議,由博*龍公司為他在沈河區廣昌路**號購買一套商品房。
1993年7月12日,博*龍公司從沈陽市宏達房屋經營開發公司手中購買了一套85.07平方米的商品房。吳某烈說,博*龍公司在購買房屋后,把原來的《商品住宅預售協議書》正本留下了,只給了他一套復印件。隨后,吳某烈辦理了相關手續入住該商品房至今。
吳某烈持自有的相關手續來到沈陽市房產局交易中心咨詢如何辦理房改手續時,工作人員要求吳某烈出示《商品住宅預售協議書》原件,否則無法辦理。吳某烈說,“近幾年,我想辦房改買下產權,卻發現博*龍公司在動遷結束后就撤走了,相關人員也已不知去向。”
“博*龍”雖找到卻仍無法辦證
吳某烈找了一年多,終于在和平區南京街***號找到博*龍公司。10月12日11時許,記者隨同吳某烈來到博*龍公司。了解完此事后,博*龍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博*龍公司是1992年成立的,1993年確實曾參與科技一條街的動遷工作。“當年,像他這種情況動遷住戶有許多,當時都給辦理了房證,吳某烈房證沒辦可能是遺漏了。不過時間太久了,都16年了,當年經辦此事的工作人員早已不知去向,根本聯絡不上了,16年前的材料更無從查找。”
吳某烈再次返回房產部門咨詢,房產部門表示,如果找不到《商品住宅預售協議書》原件的話,只要博*龍公司作出聲明放棄該房所有權,房產部門仍可以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對此,博*龍公司負責人表示,現在原博*龍公司早已不存在,現已更名為沈陽博*龍暖氣機有限公司,不再從事房地產開發。原博*龍公司的專用印章早已作廢,無法為吳先生開相關證明。
法律訴訟可解決無頭案
遼寧寶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徐海忠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吳某烈已經無法從正常途徑獲取相關證明,只有通過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當年購房協議合法有效,證明房屋確屬吳某烈。由于原來的博*龍公司早已不存在,吳某烈在訴訟主體方面會有些困難。吳某烈可以到工商部門調取博*龍公司當年情況,如果是注銷的話,查看當時博*龍公司債權債務是由誰負責,可將負責方列為被告。如果是被吊銷的話,可以仍將原博*龍公司和原股東一并列為被告,要求博*龍公司予以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