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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綠地改造成的車位歸屬糾紛
現象:私家車數量日益增多,有關車庫和停車位的糾紛不斷。在一些小區,開發商未與業主約定,又拿不出證據證明車庫的歸屬,就擅自以十萬元甚至更多的價格將車庫賣掉,有的連占用地上共用道路的車位也賣掉。甚至還有些小區車位只售不租,業主不買十幾萬元的車位,車就進不了自家小區門。
“根據《物權法》規定,規劃內車庫及車位歸屬可以約定。占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業主共有。”車位屬于單獨登記的產權單位,規劃的地表停車位,開發公司可以出售或者出租給業主,并可以進行產權登記;人防工程做成地下車位的,不能進行產權登記,但是可以出售使用權;非人防工程的,規劃就是作為地下停車場的,可以進行出售,并可以進行產權登記。
針對目前一些開發商在房屋驗收完交付使用之前,超出規劃利用業主公共場所、公用綠地、道路擅自增加的地上車位的現象,與會人士普遍認為,這種車位肯定不能向業主出售。物權法規定了規劃道路、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其他公共場所也歸業主共有。因此用樓前綠地改造成的車位肯定是不能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