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權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本文僅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占相當大的數量,基于未成年人正處于成長階段,思想還不成熟等特點,依法、公正、及時地處理這類案件對未成年人本身,對未成年人的家長,乃至社會都有很重要的意義。
未成年人在侵權糾紛中一般以兩種身分出現,一是作為因他人的致害行為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二是作為實施侵害行為而致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加害人...
一、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對未成年人設立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設立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們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與未成年人關系密切的、愿意承擔監護責任,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作為監護人。
3、若無上述法定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
這兩天一直看到虐待甚至殺死兒童的新聞,雖然從事未成年保護工作多年,但每次看到這樣的事件,還是非常難受,。在工作中,我也遇到多起父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而相關部門卻無能為力處理的案件,我想就這個問題提出一些我的思考與建議:
一、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不但是血緣關系,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在絕大多數人的意識中都認為,父母總是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父母所作的一些都是為了孩子好,父母的利益和孩...
母親作為法定監護人冒領兒子的銀行存款,而銀行又不顧存單上的特別條款放款。8月10日,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中學生狀告新鄭某銀行違約存單附加條款讓母親取走存款的訴訟案件。
2000年,高某與妻子王某離婚后,法院判決兒子隨高某生活,因其長期在外做生意,不能給兒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他在某銀行以兒子的名義存了五萬元存款作為兒子日后的生活費,并將兒子變更給前妻撫養。高某害怕這一筆存款日后被他人...
《婚姻法》第23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一)父母承擔民事責任的條件
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關于賠償的數額、賠償的方式等則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rdquo...
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父母涌向城市打工,他們當中很多人將子女留在了農村,于是,一個特殊的兒童群體——留守兒童出現了。據統
計,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近2000萬人,而且還有增長的趨勢。這些兒童遠離父母,他們的監護權誰來行使,受教育權如何保障?這些問題正日益受到社會的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亟待建立
特別視線
本網記者 陳麗平
一個數字龐大的特殊群體
所謂留...
海南省瓊海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員胡士安等三人日前拿到了去年被公安機關扣押的財物。4月13日,瓊海市檢察院監所部門干警到該市第一看守所檢查工作,胡士安(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反映:他在2003年10月22日作案被抓時,瓊海市公安局刑警隊扣押其銀行卡、現金、身份證等財物,但未開具扣押清單,一審判決書也沒有提到這些財物的處理情況。該院立即著手調查,證實胡反映的問題屬實,同時還查清與胡士安同案的兩名在押犯...
不論從青少年的年齡、生理、心理各方面看,青少年均屬于社會弱勢群體,其最容易受到社會其他群體的傷害,且權益受到侵犯后,又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來維護。因此,我們在維權實踐的同時,結合青少年的特點,積極探究青少年維權的工作方法。經過摸索,總結出下面“四個結合,四個為主”的工作方法。
第一、辦理具體的案件與宣傳相結合,以宣傳為主。青少年維權工作以辦理具體案件為基礎,要把每一件維權案件辦好、辦...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0號主席令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護法》共有七章56條,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立法國的、依據,立法對象和基本原則;第二章家庭保護;第三章學校保護;第四章社會保護;第五章司法保護,分別規定了保護主體的保護職責、內容和手段;第六章法律責任,主要規定了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2條規定,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但提供的數額,尚無具體規定。
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使老年人老有所醫、病有所治,是贍養人應履行的贍養義務之一。拒絕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是贍養人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的一種表現;患病的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的權利,贍養人應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全額或部分醫療費用。多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