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海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員胡士安等三人日前拿到了去年被公安機關扣押的財物。4月13日,瓊海市檢察院監所部門干警到該市第一看守所檢查工作,胡士安(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反映:他在2003年10月22日作案被抓時,瓊海市公安局刑警隊扣押其銀行卡、現金、身份證等財物,但未開具扣押清單,一審判決書也沒有提到這些財物的處理情況。該院立即著手調查,證實胡反映的問題屬實,同時還查清與胡士安同案的兩名在押犯被扣押的款物也與案件無關,未歸還,于是責成瓊海市刑警隊辦案人員將扣押物品退還三名在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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