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個人存款的利息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本案涉及的是婚前個人存款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利息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在本案中,李某的婚前個人存款是民法意義上的原物,此原物所產生的利息屬于法定孳息。按照物權法原理,孳息應歸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權利人。當事人之間若沒有特別的約定,原物與孳息的所有權應歸屬于同一人所有。
[相關案例]
李某與張某結婚多年。結婚前,李某名下有存款一百多萬元。婚...
關于夫妻財產制的改善,現行婚姻法對夫妻財產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并允許雙方就財產進行約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對增進夫妻感情、穩定婚姻家庭、維護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權益起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婚姻家庭方面也出現了新的情況,原有的規定就顯得籠統、欠缺乃至不合理。
因此,婚姻家庭法應當改革夫妻財產制:
1.設立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和已取得的財產權利及孳息...
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及相關問題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債務的清償、共同生活費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夫妻共同財產的種類增多。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擁有的財富越來越多,內容也越來越新,種類不斷增加。夫妻共同財產除了從以往單純的金錢和常見的家具電器首飾等實物外,股票、房產、公房使...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實...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家庭共有財產是指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夫妻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份額就是死者的遺產。夫妻一方死亡開始繼承時,也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統統作為死者一方的遺產來繼承。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包括六點: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
離婚時,如果發現配偶已經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轉移走,另一方該怎么辦?是否還可以追回婚期存續期間屬于自己份額的共同財產呢?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
本文介紹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公共財產呢?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又稱補充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
夫妻共同財產關系是的一項重要內容,新修訂的對這一關系做了重要的補充和完善--明確規定了夫妻約定財產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財產制的內容。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間的法定財產...
保單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因此是一種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作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索賠技巧:
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系后,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
但如果由于投保時間短,此時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于所交納的保費,此時,保...
本案爭議之摩托車,是在當事人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舉行婚禮之前,由女方娘家購買作為陪送的嫁妝帶來的,并且在未購買之前就為雙方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公證證明為原告的婚前財產。此項不合常情產生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原告婚前財產,在認定上需解決以下問題:
一、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婚姻關系依法確立。
一般來說,夫妻在此后即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所規定的財產,應歸夫妻共...
案情
邵某之夫錢某于2001年8月3日因車禍身亡。9月16日錢某的兒子錢某某、兒媳張某某與邵某為繼承遺產訴訟到法院。經法院同年12月1 3日判決,其中被告邵某與錢某生前買的10張(共200元)有獎儲蓄券,5張歸被告所有,另外的5張是遺產,按析產金額亦判歸被告所有。2002年4月銀行公布中獎號碼,邵某所持的10張有將儲蓄券中有一張中了一等獎6000元。二原告得知后認為這6000元有一半是遺產,應當重新繼承,為此與被告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