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以下幾種辦法處理:一、實物分割。對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采取折價補償的辦法。二、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三、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并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承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遺產,或愿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應得份額,確定對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