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不服:20年夫妻情分敵不過血緣?
再婚老翁遺產給侄子
八旬老翁楊榮華跟老伴李素平是再婚夫妻,兩人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起已經攜手走過20多個年頭。楊榮華一生未生養,李素平與前夫育有一女,名叫李秀。李素平嫁給楊榮華時,李秀已經成年。對楊榮華來說,最親近的人不是李素平母女,而是遠在老家的弟弟一家。他尤其喜愛弟弟的兒子楊明,對侄子一向視如己出。
楊榮華在本市白下區有套房產。從結婚開始,楊榮華就跟李素平分得很清,買房的事更是如此,從買房到裝修,他都沒讓李素平介入,也沒花李素平的錢。他甚至很直白地告訴李素平,這房子是他的私產,跟她們母女無關。為了避免發生爭議,他與李素平達成一份“君子協議”,對這套房子的歸屬做了明確約定。
2006年5月,楊榮華當著弟弟楊榮德的面寫下一份遺囑。遺囑中表示,他自愿將全權屬于自己的這套房子無償贈送給弟弟楊榮德和侄子楊明。唯一的前提是,他跟老伴李素平走完人生旅程,遺囑才生效。如果他先去世,李素平有權繼續居住,直至終老。接著,他將遺囑、“君子協議”、房產證、土地證交給了弟弟。
老太不服先下手為強
2007年,楊榮華去世。楊榮德一家趕到南京,協助李素平辦理喪事。
楊榮德記得,送走大哥后,他跟大嫂談到了遺囑。“喪事處理完畢,大嫂說,你大哥有遺囑,能否給我看看,我就把遺囑拿給她看,告訴她我們接受房子,但一切都按大哥說的辦,只要她健在,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2009年10月,他跟兒子到南京房產局查詢大哥那套房子的權屬狀況,卻發現房屋已被過戶到大嫂名下,大嫂的女兒李秀是共有產權人。
原來,楊榮華去世后的第二個月,李素平就開始謀劃房子的事。找不到房產證和土地證,她索性委托律師辦理掛失手續,稱這兩證丟了。接著又隱瞞楊榮華留有遺囑的事實,找公證處出具繼承權公證書,將自己與女兒列為被繼承人,最后憑借公證書辦理了繼承過戶手續。
法院判決遺囑有效
2009年10月,楊榮德與兒子楊明將李素平母女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這對母女的繼承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