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指定繼承人及其繼承的遺產種類、數額的繼承方式。立遺囑的被繼承人叫遺囑人,接受遺囑指定繼承的人叫遺囑繼承人。
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的區別是:(l)遺囑繼承能改變法定繼承關系。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方式繼承。(2)遺囑繼承是立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遺囑方式指定其遺產的一部或全部由誰來繼承,繼承人依遺囑的指定享有繼承權,而且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而法定繼承,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由法律規定,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直接享有繼承權,并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遺產。(3)遺囑繼承人的應繼份額由被繼承人遺囑指定;而法定繼承人的應繼份額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遺產分配原則進行分割。(4)遺囑繼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但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不一定是遺囑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