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在市公證處了解到,隨著近年來社會老齡化趨勢,與老年人相關的房產、財產公證日漸增多,而不少多子女家庭中,一些子女利用高齡老人文化程度低、身體及精神狀態較差的不利因素哄騙老人辦理違心公證書,甚至采用假證明以達到牟取自身利益的目的。
市公證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許多老人由于對公證書的法律意義并不完全清楚,容易糊涂地簽下違心的公證書,結果使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和晚年生活難以保障。對此,需要社會各方切實關心老人的合法權益,也需要子女們的良心與孝心來守護。
為了房產 子女竟稱老人已去世
市公證處主任陳志杰告訴小編,近年來市公證部門受理的老年人公證事務逐年增多,這一方面說明老年人的法律意識在提高,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公證的法律意義進一步被廣大市民所接受。
與老年人相關的公證案例中,財產變更類公證占有較大比重,其中許多涉及處置房屋等財產問題。
前不久,42歲的市民李某及他的弟妹4人來到市公證處,準備申辦房產繼承公證。原來李某母親早年去世,父親一個月前因突發心臟病去世,因事發突然,身前未留有遺囑,因此子女4人前來公證部門,準備繼承其父的老屋。
細心的公證員梁永紅看完子女們出具的相關材料后說,除了子女可繼承李父的房產外,李某的爺爺奶奶如健在也有權獲得繼承權,此時李某拿出了居委會出具的一張爺爺奶奶已經于李父之前雙雙去世的證明材料。這一細節令公證員感到可疑,李某為何不將這一重要證明材料一并放在材料袋中,而是公證員詢問了之后才從口袋中拿出。
當公證員進一步了解時,幾個子女對于爺爺奶奶何時去世的說法更是前后矛盾,其中李某的妹妹甚至說她從來沒有見過爺爺奶奶。公證員暫停了公證辦理。
公證員進一步調查發現,李某爺爺早在1997年去世,而奶奶伍某仍健在,已經90歲高齡,住在鄉下李某的小叔家中。
李某等4名子女擔心奶奶有繼承權而分攤其父的房產利益,最終導致房產的份額落到小叔手中,竟然出具假證明,謊稱活著的伍某已經去世。梁永紅隨后趕到伍某農村的老家,說明情況,老人對此十分氣憤,對公證員連聲稱謝,最終公證員依法將伍某的名字寫進繼承公證書中,使老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為求照顧 老人違心轉讓房屋產權
許多空巢老人因為年老體弱,為求得晚年得到子女照顧,往往將房屋違心地贈予其中一名子女,并辦理相關公證,最終常常事與愿違,贈房后老人的生活也沒有保障,這成為不少老人心底永遠的痛。
今年8月初,77歲的市民王某來到市公證處,要求公證員為她辦理房產贈予公證的撤銷手續,公證員一了解,王某的房產贈予公證早在7年前已經辦理,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能撤銷。見此情景,老人大哭起來。
原來,王某老伴早年去世,她有兩女一子,子女們均已成家,并有自己的住房,老人多年來一直獨居,子女們經常來照看,由于王某更偏愛兒子,便在7年前,在未告之兩個女兒的情況下,王某辦理房產贈與公證,將自己的80多平方米的老屋贈與兒子,兒子很快辦理過戶手續。
前不久,王某的孫子仲某拿著寫有自己名字房產證找到奶奶,聲稱自己準備把老屋重新裝修后結婚,請奶奶搬離。老人的新家是她兒子家的車庫,老人對此氣憤不已。由于將房產單獨贈送給兒子,引起兩個女兒的意見,母女之間數年沒有往來,于是老人便來到市公證處,要求撤銷之前的房產公證。
小編了解到,類似的情況并不鮮見,金山街道潤州山路社區主任劉燕介紹,前不久,一位殘障的七旬老人幾乎跪著懇求社區干部給她辦個獨生子女的假證明,以便辦理公證。老人有兩個兒子,平時老人生活都靠大兒子,由于老屋可能拆遷,老人想假辦獨生子女證明,使得拆遷補償全部歸大兒子所有,以求得大兒子將來為她養老送終。社區干部拒絕后,耐心做通了老人和大兒子的思想工作,讓老人打消了顧慮。
公證員說,公證書絕非兒戲,一旦出具就具有嚴格的法律效力,相關財產的所有權就發生轉移,一旦辦理后并完成房產的過戶手續,即成為板上釘釘的事,老人此時想反悔毫無辦法,希望老人們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哄騙老人 不良子女手法多樣
市公證處目前涉及的老年人公證書中,絕大多數老人的年齡都在80歲以上,他們大多喪偶,身體狀態不佳,一般靠子女照顧,有些老人還不幸患上了不同程度的阿爾茨海默病(老年癡呆),這給了一些不孝子女霸占老人財產提供了可乘之機。
近日,市民胡先生夫妻帶著一位80多歲的老人來到市公證處辦證大廳,公證員張曉婷、吳穎接待了胡先生。交流中公證員得知,胡先生夫妻準備辦理房屋產權人變更,提前來公證部門辦理相關公證書。房屋產權人是母親趙女士,此次是來簽字的。
公證員了解到,83歲的趙女士名下的房產位于尚有新村,如今老人仍住在此,而兒子胡先生則住在九里街某小區,老人共有5個子女,其中一子一女在鎮,其他都在外地。令公證員感到奇怪的是,趙女士早年喪偶,是個空巢老人,患有輕度阿爾茨海默病,平時主要是她在鎮的女兒照顧,此次來辦理公證,女兒并未隨同前來。
面對胡先生與妻子要求立即辦理公證的要求,公證員耐心地解釋,并將趙女士帶到另一間辦公室,進行仔細詢問,原來事發當天,兒子兒媳來接老人,說要帶母親去逛公園,同時還說尚有新村是學區房,重孫兒快要上學了,讓老母帶上房產證等,順便到公證處簽個字就行了。趙女士不知詳情,一想到簽個字就能讓孩子上學,當然樂意了。
可公證員接下來的話就讓趙女士大吃一驚了,因為兒子是來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老人簽了字,兒子隨后就能將老母親的房產變成自己的。得知實情,趙女士連連搖頭,聲稱兒子還沒有女兒對她好,絕不能將房產就這樣送給兒子。
隨后,公證員將老人的想法告訴胡某夫婦。公證員說,老人的房產5個子女都有繼承的同等權益,除非子女自愿放棄繼承;胡某這樣的做法極可能導致家庭糾紛。見伎倆敗露,夫妻倆帶著老人悻悻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