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S省D縣法院共受理繼承糾紛案件27件,較去年同期增長了66%,該類案件呈現以下三方面新特點。
一是涉及房產權屬確認案件居多。受理的繼承案件中 90%以上涉及房屋權屬認定,主要因平房改造、拆遷、安置及還遷致使房屋面積、數量發生變化而引發。當事人在庭審中就房屋具體來源,變遷過程及出資情況各執一詞,或者前后表述不一,給法院對房屋權屬的確認帶來困難。
二是涉及住房補貼繼承案件增多。被繼承人享有的住房補貼,其原單位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發放。對住房補貼部分的繼承、析產,是按照被繼承人的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照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認定,法院對此存在不同看法,容易出現“同案不同判” 的情況。該類型案件占所受理繼承糾紛案件的5%。
三是家庭關系復雜增加審理難度。案件中涉及離婚、再婚、喪偶以及親生子女、繼子女、收養子女等情形增多,使得法院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對被繼承人的財產是婚前、婚后,還是家庭共有的認定上難以把握。有些案件還涉及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問題,也加大了法院審理案件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