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是保險標的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保險。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約定交納保險費后,保險合同關系成立,保險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向受益人支付保險金。
定期人壽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終身人壽保險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于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于定期保險,并有儲蓄的功能。
人壽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據合同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險人未指明受益人時,他的法定繼承人應推定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死亡后,受益人應得的保險金不能列入遺產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也不能用來清償死者生前所欠的稅款和所負的債務。這是因為,在保險合同訂明受益人時,保險金的所有權已經明確為受益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未指明受益人,法律推定其受益人為其法定繼承人。在此情況下,保險金仍不屬于遺產,而是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的共有財產。法定繼承人分配保險金,屬于對共同財產的分割,而不是當遺產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