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
一、 提交證件
1、房屋所有證
2、繼承公證書
3、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4、繼承人申請書
備注:
1、 房屋繼承由房屋所在區房產管理處受理
2、 委托代辦的,應出具公證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 2000年8月16日以前繼承房屋的,還應提交房屋評估報告。
二、 工作時限:符合規定條件、手續齊全的、自收件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
三、 稅費標準(以北京為例)
檔次標的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文件依據
1100以下(含100)5京價(房)字[1997]第419號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