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市老齡委獲悉:在近日市老年基金會舉辦的“愛老助老維權義務法律咨詢”活動中,主辦單位了解到,目前家庭遺產糾紛呈現出五種新趨勢。專家提醒有關當事人,應增強四種意識,以有效避免家庭矛盾和糾紛。
與老年人相關的家庭遺產糾紛包括:老人喪偶后,其他家庭成員急切地與健在的老人分割遺產;由于再婚老人的財產所有權模糊,再婚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復雜,極易發生利益沖突,遺產糾紛增多;未婚同居的老年人與家庭成員發生遺產糾紛增多;老年人在繼承遺產時遭遇晚輩阻撓增多;老年人獨立行使遺產處置權越來越難。
針對這五種新趨勢,律師建議:老年人不要把財產作為遺產過早留給子女。
專業人士分析認為,老人的房產、儲蓄等一旦饋贈給子女,老人將由富有變成資源貧困戶;老人生前不要把自己的房產等作為贍養條件饋贈給子女;不能過早寫遺囑,把動產變成不動產,避免出現親子之間遺產糾紛。
增強四種意識可以避免遺產糾紛:
一是財產意識。為避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致陷入困境,老人最好提前做好個人財產的儲備。
二是遺產意識。老人再婚前要進行財產公證或辦理遺囑公證,對自己身后的財產分配做出書面說明。
三是維權意識。一些老人覺得跟晚輩爭遺產不光彩,明知吃虧也不愿與晚輩爭辯。
四是執行意識。老人訂立遺囑時要考慮到具體執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老人若遇繼承權被侵犯或者被剝奪時,要盡量在財產被事實分配之前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