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齡單身青年是越來越多了,尋求一門婚事簡直比登天還難。所以一些騙子就抓住大齡單身青年的焦急心理,為騙取他們的錢財,尋找如介紹女友、扮美女談戀愛等方式騙取錢財。近日在法院審結的一個案件中,被告人榮某就是通過聊天工具,假扮美女和自己的熟人談戀愛,以騙取錢財。最后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4萬元。
現年28歲的榮某是一個無所事事的人,整天游手好閑,還無固定的工作。2014年年底,他聽說本村的村民趙某已過而立之年,但是一直沒有娶親,趙某自己和家人非常著急,忙著張羅相親的事情。聽說此事,此時手頭非常拮據的榮某便新生了一個念頭,為什么不能利用網絡去騙趙某的錢財。
同年12月,趙某便動手策劃了這件事情,他首先在某網站上以女性的身份注冊了一個賬號,通過該賬號榮某和趙某談起了“戀愛”,兩個人打的熱火朝天,很快就確定了關系,趙某對這個天上降下來的女友可謂是欣喜若狂。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熱戀,在獲取趙某的信任之后,榮某便向趙某表示自己在外面欠了一大筆錢現在人家催著自己要還款,但自己手頭非常緊,實在拿不出來,所以問趙某能否借自己,趙某想都沒想就一口答應了,然而趙某怎么也沒有料想到這錢一給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榮某得逞之后,便無法無天起來了,先后用通話需要買手機、雙方見面需要買路費等各種理由,先后分十次讓趙某向自己的銀行卡上匯款共計3.48萬元,但收到錢沒多久就被榮某花天酒地的揮霍一空。
榮某多次向趙某索要錢財的行為引起了趙某和趙某家人的懷疑,在走投無路之下,趙某便向警方報了警。
2015年年初,榮某被警方抓獲,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法院審理之后認為,被告人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依照我國《刑法》之規定,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已退還受害人趙某錢財,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上海刑事犯罪律師指出: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榮某以美女網友的身份和趙某談起戀愛,并騙取錢財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榮某的行為并不是新的詐騙手段,只是利用人們焦急的心理而詐騙成功,所以還是應當留個心眼,不要被人他人的甜言蜜語所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