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漸漸長大到了適婚年齡,如果你還沒有一個對象,或者你悠然自得高呼單身萬歲,然而你的父母卻早已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他們去向親朋好友打聽適婚年齡的男女,他們去婚姻介紹所仔細查看備選對象的各種信息,他們在嚴寒酷暑蹲在公園的相親角,只愿能為你的終身大事助一份力。然而現在以“剩男剩女”為目標行騙的騙子卻越來越多,需要我們睜大眼睛看清那些“口口聲聲說愛你”的婚姻詐騙的騙子的真面目!
2014年9月,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的小張作為家里的“老大難”在父親的勸說下,同意和一個想在唐河找個婆家的23歲的貴州女孩晴晴相親,在“媒人”李某的安排下,兩人順利見了面。不同于以往相親經歷中的無奈、平淡,這次相親的女孩晴晴表示對小張“一見鐘情”,十分滿意,愿意馬上跟小張結婚。小張遇到如此熱情大方的姑娘,也與其迅速“墜入愛河”,急于結婚的他也表示愿意娶這個雖然只相識三日、卻似乎等待多時的那個“Mrs Right”。
于是經過雙方商議,小張家給了甜甜73000元彩禮,并支付“媒人”李某等感謝費10000元,還給了紅包數千元。登記結婚,操辦婚禮,這一切都迅速發生在他們相識的十幾日里。然而,一場熱熱鬧鬧的婚禮過后沒幾天,甜甜趁著小張出去干活的時候離開了家,不知所蹤。
多方尋找無果,直到這時,小張和他的家人才意識到這一切都是一場騙局,小張在無奈與傷心下最終報了警。公安機關上網通緝后,于2014年12月14日在貴州省織金縣火車站將逃回家鄉的晴晴抓獲。原來,晴晴在貴州當地已于他人同居并生子,卻與介紹人合伙,專門從事婚姻詐騙職業。2015年5月5日,晴晴被唐河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000元。事情到這里還沒有結束,面對從前滿心歡喜捧在手中的結婚證書,小張向唐河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該案件中,被告晴晴以騙取錢財為目的與原告小張結婚,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該事實清楚且刑事判決已生效,可見被告與原告結婚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原告提出離婚訴訟并不適當,本案應為婚姻無效糾紛,故原被告婚姻應當宣告無效,遂依法作出了宣告原告被告婚姻無效的一審民事判決。
滬律網上海婚姻律師提醒大家:相親再著急也不能丟了謹慎!現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單身男女,也造就了越來越多的婚姻介紹所,然而別忘了這一切以“牽紅線”為目標的背后仍是盈利目的,總有一些商家卻“紅了眼、黑了心”,利用青年單身男女急迫的結婚目標、對于愛情的沖動與激情,勾結“婚騙”謀取利益。我們期待愛情,相信愛情的美好、純潔,但我們也應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多一份謹慎。別騙了錢,還傷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