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今年33這些年運道一直不好。前段時間算命的說我35歲有大難。我擔心自己過不了35。所以想把自己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寫份遺囑。把我那部分財產都寫在三個孩子的名下。而且老公沒有支配權不能讓他得到(說到這里大家也許覺得我做的不合情理。我也是沒有辦法。誰叫他對我不仁。因為三個月前他有外遇的事實被我發現了。)如果真的要走了,在這世上唯一讓我放不下的只有三個孩子。所以我想把我的財產都寫在他們的名下。請哪位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告訴我該怎樣寫。
回答:1、“這種情況怎樣立遺囑?”:
(1)遺囑好辦,你只有寫清你的姓名、年齡等基本情況,再寫上你自愿在你百年后將屬于你的所有個人財產全部留給你的三個孩子,其他人無權繼承就行了,再簽上你的名字和年月日。
(2)只是,如果你不寫這樣的遺囑,你的財產除非了三個孩子,你丈夫和你父母也有繼承權的,你這樣寫不僅剝奪了丈夫對你遺產的繼承權,也同時剝奪了你父母對你遺產的繼承權,剝奪你父母繼承權是否你的本意,你應想好了。
2、遺囑很好寫,只是,還想再說一句:那算命的話你信可以,但不能全信,不要讓自己活在別人幾句話就帶來的陰影里好嗎?
3、“把我那部分財產都寫在三個孩子的名下。而且老公沒有支配權不能讓他得到”:這不太可能。即使你寫了那遺囑,在你去世后,你所有的一半財產會按你的遺囑歸3個孩子,但孩子在未成年之前,他是法定監護人!孩子的財產還是要由他管理的!(雖然他只有在為了孩子的利益時才能使用這筆財產,但他還是能支配呀?)
4、所以:好好讓自己活著,自己好好看著孩子、看著他們長大吧,為了孩子,也不要再想什么“運道不好”的事,管它運道好還是壞,活一天就讓自己高興一天、就讓孩子高興一天,行嗎?
5、關于你老公:如果他對外遇的事反悔,就先觀察觀察他,如果他不知悔悟:注意拿到他有外遇的證據,爭取將來離婚時為自己、為孩子爭得更多一點的利益。
6、如果連死都不怕,這世上就沒什么可怕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