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立遺囑時,身體無恙,每年堅持做體檢,很健康。吳某需要處理的財產是房產。對于這一點,他想得比較清楚,“像我這樣的離異重組家庭,關系復雜,先說斷后不亂,否則,身后太容易扯皮。”
今年4月21日,41歲的吳某在民政局領證再婚。一周后,他去律師事務所找專門的遺囑律師立下遺囑:婚前財產歸其兒子一人所有,婚后財產,兒子與現任妻子共同分配。
重組家庭立遺囑提前將各自財產分割清晰,無論是在公證處還是律師事務所,這類遺囑,最近幾年都在成倍上漲,特別是中產一族。
2006年,吳某離婚,兒子只有3歲,最近幾年跟朋友合開江湖菜館,之后轉戰建材生意,如今,手上累計有大大小小4套房產,3間門面。
去年,經朋友介紹,吳某認識現任妻子,對方也帶有一個兒子,吳某說,重組家庭前,他就在猶豫,復雜的家庭結構,會不會導致今后在財產分割上會出現糾紛,仍成為心頭大石。
“我們都忌諱談論生死,但不到書寫的一刻,你不會明白自己最放不下的是什么,落筆那一瞬間,我算是明白了,我最重要的是我兒子,這些年欠的,不能虧待了他。”
立遺囑這事,吳某是瞞著現任妻子的,“我們這種家庭比較復雜,如果一方知曉遺囑的存在,肯定會影響關系;但不立遺囑,涉及數百萬的房產,誰不想給自己小孩多分一份?”
吳某有個朋友,38歲時離世,突發腦溢血倒在酒局上,身前,未留下一字半句,身后,為爭奪兩套房產,前妻帶著幼子,跟二任妻子反目,打得頭破血流,這事,對吳某觸動很大。
但不管怎么說,在遺囑上按下指紋的一瞬間,吳某還是覺得輕松了,他說,或許每一封遺囑都承載著不同的人生,猶如繽紛萬花筒,折射出苦樂酸甜。